近日,有关“期货居间人管理自律规则”(下称“规则”)的话题在期货业内引发热议。中国期货业协会会长洪磊日前在第三届中小投资者服务论坛上表示,目前协会已完成规则初稿,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力争明年初实施。上海证券报了解到,对于“规则”,期货公司的关注点主要集中于四方面:居间人资质要求、居间返佣的比例规定、规则的适用范围、对居间展业的指引。
多位期货公司高层表示,“规则”的推出是必要的,也是期货业迫切需要的。
居间人在期货行业存在已久,海证期货总经理刘飚介绍说,期货行业发展初期,由于期货公司整体专业化营销能力较弱,不少公司没有能力组建自己的营销体系和规模化的营销团队,因此多通过居间人开发和推介客户。
但随着行业的发展,居间人对期货公司而言也成了“双刃剑”。刘飚表示,居间人一方面可为期货公司介绍客户,分担了营销压力;另一方面,由于期货经纪业务竞争的白热化,居间人返佣比例“水涨船高”,影响期货公司盈利水平。
东证期货总经理卢大印也认为,由于先前对居间人缺乏统一的监管规定,对其不当展业的行为存在难发现、难处置的问题。这引发了较多的客户投诉,给期货公司经营带来了风险隐患。
卢大印表示,居间人管理应向证券经纪人看齐,“规则”将规范居间人准入条件,明确权利义务关系。对居间人建立统一的行业标准,有助于期货业有序健康发展。刘飚认为,“规则”对一些不符合资质要求、扰乱市场的居间人会起到筛选作用,减少因居间人不规范展业导致的客户投诉和客户利益被侵害等情况的发生。
上证报通过在业内调研发现,从期货公司角度出发,对居间人管理的关注点主要集中在四方面:
一是对居间人资质的要求。如对居间机构“实收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员)不少于5人”,以及个人居间的展业条件等,都广受关注。
二是对居间返佣的比例规定。主要关注点是行业上能否统一,能否给期货公司留出足够的利润空间。
三是“规则”的适用范围。包括各地监管部门是否将统一按照“规则”要求管理,不同地区是否会有不同的管理规定,以及“规则”推出后是否会“新老划断”。
四是对居间展业的指引情况。这包括居间人是否只能引导客户开户;对居间人禁止哪些行为、允许哪些行为是否有明确规定;由居间人引起的客户投诉、纠纷如何处理等。
未来“规则”的推出,对期货行业又将有哪些影响?
财信期货总经理沈众辉认为,在资管业务和风险管理业务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居间业务在期货公司经纪业务中的占比已逐年下降。以往依赖居间人进行营销的期货公司在“规则”推出后,其营销方式将不得不发生很大的改变。“‘规则’将促使期货公司加大业务模式创新力度,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促进期货从业人员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营销能力。”沈众辉说。
据了解,对多数头部期货公司来说,居间人所带来的业务占比不算高,且近年来还在逐年下降,因此对经纪业务的影响并不大。而对不少中小期货公司而言,虽然其业务短期内可能会受到影响,但逐渐改变依靠居间人主导的营销模式是大势所趋。
沈众辉表示:“‘规则’的出台会对公司的经纪业务产生影响,而这种影响是积极正面的,即便没有相应的规则出台,我们也会不断提升自身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